标准/规范属性

规范名称:《工业建筑防腐蚀设计规范》
文件大小:3.66MB
规范编号:GB50046-2008
发布日期:2008年03月10日
实施日期:2008年08月01日
代替标准:GB/T14561-2003(GB 14561-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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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总则
1.0.1 为保证受腐蚀性介质作用的工业建筑物、构筑物在设计使用年限内的正常使用,特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受腐蚀性介质作用的工业建筑物和构筑物防腐蚀设计。
1.0.3 工业建筑防腐蚀设计应遵循预防为主和防护结合的原则,根据生产过程中产生介质的腐蚀性、环境条件、生产操作管理水平和施工维修条件等,因地制宜,区别对待,综合选择防腐蚀措施。对危及人身安全和维修困难的部位,以及重要的承重结构和构件应加强防护。
1.0.4 工业建筑防腐蚀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
2.0.1 腐蚀性分级 corrosiveness classification
在腐蚀性介质长期作用下,根据其对建筑材料劣化的程度,即外观变化、重量变化、强度损失以及腐蚀速度等因素,综合评定腐蚀性等级,并划分为:强腐蚀、中腐蚀、弱腐蚀、微腐蚀4个等级。
2.0.2 防护层使用年限 service life of protective layer
在合理设计、正确施工和正常使用和维护的条件下,防腐蚀地面、涂层等防护层预估的使用年限。
2.0.3 树脂玻璃鳞片胶泥 resin-bonded glass flake mastic
以树脂为胶结料,加入固化剂、玻璃鳞片和各种助剂、填料等,配制而成的、可采用刮抹施工的混合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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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基本规定
3.1 腐蚀性分级
3.1.1 腐蚀性介质按其存在形态可分为气态介质、液态介质和固态介质;各种介质应按其性质、含量和环境条件划分类别。生产部位的腐蚀性介质类别,应根据生产条件确定。
3.1.2 各种介质对建筑材料长期作用下的腐蚀性,可分为强腐蚀、中腐蚀、弱腐蚀、微腐蚀4个等级。
同一形态的多种介质同时作用同一部位时,腐蚀性等级应取最高者。
3.1.3 环境相对湿度应采用构配件所处部位的实际相对湿度;生产条件对环境相对湿度影响较小时,可采用工程所在地区的年平均相对湿度;经常处于潮湿状态或不可避免结露的部位,环境相对湿度应取大于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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