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规范属性
标准名称:《工业建筑防腐蚀设计标准》
文件大小:26.57MB
标准编号:GB/T50046-2018
发布日期:2018年09月11日
实施日期:2019年03月01日
代替标准:GB/T 50046-2008(GB 50046-2008)
标准/规范预览
1 总则
1.0.1 为保证受腐蚀性介质作用的建筑物、构筑物在设计使用年限内正常使用,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受腐蚀性介质作用的建筑物和构筑物防腐蚀设计。
1.0.3 工业建筑防腐蚀设计应遵循预防为主和防护结合的原则,根据生产过程中产生介质的腐蚀性、环境条件、生产操作管理水平和施工维修条件等,因地制宜,区别对待,综合选择防腐蚀措施;对危及人身安全和维修困难的部位,以及重要的承重结构和构件应加强防护。
1.0.4 工业建筑防腐蚀设计,除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
2.0.1 腐蚀性分级 corrosiveness classification
在腐蚀性介质长期作用下,根据其对建筑材料劣化的程度,即外观变化、重量变化、强度损失以及腐蚀速度等因素,综合评定腐蚀性等级,并划分为:强腐蚀、中腐蚀、弱腐蚀、微腐蚀四个等级。
2.0.2 防护层使用年限 service life of protective layer
在合理设计、正确施工和正常使用和维护的条件下,防腐蚀地面、涂层等防护层的使用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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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基本规定
3.1 腐蚀性分级
3.1.1 腐蚀性介质按其存在形态可分为气态介质、液态介质和固态介质,各种介质应按其性质、含量和环境条件划分类别,生产部位的腐蚀性介质类别,应根据生产条件确定。
3.1.2 介质对建筑材料长期作用下的腐蚀性可分为强腐蚀、中腐蚀、弱腐蚀、微腐蚀四个等级;同一形态的多种介质同时作用同一部位时,腐蚀性等级应取最高者;同一介质依据不同方法判定的腐蚀性等级不同时,应取最高者。
3.1.3 环境相对湿度应采用构配件所处部位的实际相对湿度;生产条件对环境相对湿度影响较小时,可采用工程所在地区的年平均相对湿度;经常处于潮湿状态或不可避免结露的部位,环境相对湿度应取大于75%。
3.1.4 常温下,气态介质对建筑材料的腐蚀性等级可根据介质浓度和环境湿度按表3.1.4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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