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规范属性

标准名称:《建筑地面工程防滑技术规程》
文件大小:6.30MB
标准编号:JGJ/T331-2014
备案编号:J1843-2014
发布日期:2014年06月24日
实施日期:2015年03月01日

标准/规范预览

1 总则
1.0.1 为规范建筑工程防滑地面设计、施工及验收,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环保,保证工程质量,制定本规程。
1.0.2 本规程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建筑工程中建筑室内外防滑地面的设计、施工及验收。
1.0.3 建筑地面工程的防滑设计、施工及验收除符合本规程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
2.0.1 防滑地面 slip resistance floor
采用防滑材料、防滑构造措施使地面防滑性能达到规定要求的地面。
2.0.2 防滑面层 slip resistant surface
起到防滑作用的地面面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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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基本规定
3.0.1 地面工程防滑设计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筑地面设计规范》GB50037、《老年人居住建筑设计标准》GB/T50340、《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JGJ39、《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城镇道路路面设计规范》CJJ169和《城市绿地设计规范》GB50420等规定。
3.0.2 建筑防滑地面应包括室外地面和建筑室内底层地面及楼层地面,室内底层地面和楼层地面又分为干态和湿态地面,其地面类型应按现行国家标淮《建筑地面设计规范》GB50037进行分类,并包括室内外踏步、台阶、坡道以及人行道和公共设施地面。
3.0.3 建筑地面防滑安全等级应分为四级。室外地面、室内潮湿地面、坡道及踏步防滑值应符合表3.0.3-1的规定,检测方法应符合本规程附录A.1的规定;室内干态地面静摩擦系数应符合表3.0.3-2的规定,检测方法应符合本规程附录A.2的规定。
3.0.4 地面工程按材料和施工方法可分为整体防滑地面和板块防滑地面。整体防滑地面面层厚度应符合表3.0.4-1的规定;板块防滑地面面层厚度应符合表3.0.4-2的规定。
3.0.5 老人、儿童、残疾人聚集的活动场所,应相应提高防滑等级。
3.0.6 建筑地面防滑工程采用材料的产品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有关产品标准的规定。材料进场时应提供产品合格证,包括防滑性能的检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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