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规范属性

标准名称:《绿色建筑设计标准》
文件大小:9.21MB
标准编号:DGJ32/J 173-2014
统一编号:J12777-2014
适用地区:江苏省
发布日期:2014年09月22日
实施日期:2015年01月01日

标准/规范预览

1总则
1.0.1 为推广绿色建筑,指导江苏省民用建筑的绿色设计,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江苏省新建民用建筑的绿色设计。
1.0.3 绿色设计应统筹考虑建筑全寿命期内建筑功能和节能、节地、节水、节材、保护环境之间的辩证关系,体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应降低建筑行为对自然环境的影响,遵循健康、简约、高效的设计理念,实现人、建筑与自然和谐共生。
1.0.4绿色设计除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和江苏省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
2.0.1 绿色建筑 green building
在建筑的全寿命期内,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节能、节地、节水、节材),保护环境和减少污染,为人们提供健康、适用和高效的使用空间,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建筑。
2.0.2 绿色设计 green design
在设计中体现可持续发展的理念,在满足建筑功能的基础上,实现建筑全寿命期内的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为人们提供健康、适用和高效的使用空间。
2.0.3 建筑全寿命期 building life cycle
建筑从立项、规划、设计、建造、使用到拆除的全过程。包括原材料的获取、建筑材料与构配件的加工制造、现场施工与安装、建筑的运行和维护,以及建筑最终的拆除与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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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基本规定
3.0.1 绿色设计应遵循因地制宜的原则,并结合当地的气候、资源、生态环境、经济、人文等特点。
3.0.2 绿色设计应综合建筑全寿命期的技术与经济特性,采用有利于可持续发展的场地模式、建筑形式、技术、设备和材料。
3.0.3 绿色设计应体现共享、平衡、集成的理念。在设计过程中,规划、建筑、结构、给水排水、暖通空调、电气与智能化、景观、经济等各专业应协同工作。
3.0.4 绿色设计应从项目立项时进行绿色建筑策划,制定绿色建筑总目标及相关指标,指导后续阶段绿色设计,以保证项目每个阶段绿色设计的经济、合理和高效。
3.0.5 绿色设计在综合分析适宜性的基础上,宜优先选用“四新”技术和产品,促进设计技术、建筑产品等的技术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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