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规范属性

规范名称:《住宅设计规范》
文件大小:705KB
规范编号:DB11/1740-2020
备案编号:J15036-2020
适用地区:北京市
发布日期:2020年07月02日
实施日期:2021年01月01日

标准/规范预览

1 总则
1.0.1 为适应北京市经济发展的需要,提高住宅设计水平,满足居民对居住品质、居住功能、居住环境和居住安全等多方面的要求,针对北京市的地方特点,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北京市城镇新建、改建、扩建住宅的建筑设计。
1.0.3 住宅设计应严格执行国家和北京市的有关方针、政策和法规,遵守安全卫生、环境保护和节约资源等有关规定,适当应用新能源,实现住宅建设可持续发展。
1.0.4 住宅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和北京市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
2.0.1 住宅 residential building
成套设置居住功能和生活设施,供家庭居住使用的建筑。
2.0.2 套型 dwelling unit
由居住空间和厨房、卫生间、贮藏室、阳台等共同组成的基本住宅单元。
2.0.3 阳台 balcony
附设于建筑物外墙设有栏杆、栏板,可供人活动的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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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基本规定
3.0.1 住宅设计应符合北京市城乡规划及居住区规划的要求,并应经济合理、有效地利用土地和空间。
3.0.2 住宅设计应与住区规划设计相协调,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 50180 的规定。
3.0.3 住宅设计应满足安全、适用和耐久的要求。
3.0.4 住宅设计应体现绿色、节能、生态、环保等理念。
3.0.5 住宅设计应使建筑与周围环境相协调,并应营造便捷、健康、舒适的生活空间。
3.0.6 住宅设计应体现以人为本的思想,满足多样的居住需求,除满足基本居住要求外,尚应满足适老性和无障碍的特殊使用要求。
3.0.7 住宅设计应满足居住者所需的日照、采光、通风、隔声和空气质量等要求。
3.0.8 住宅设计应推行模数化、标准化、多样化,考虑在住宅中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产品,促进住宅产业现代化,提高住宅在全生命周期内的品质。
3.0.9 住宅设计应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并应满足安全疏散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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